今年是實施“六五”普法規劃的第二年,又適逢現行憲法頒布實施30周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很有意義,各分(子)公司積極響應,省水機公司、機械化分公司、機安分公司、基礎分公司、設備租賃分公司、水建醫院、引江設計室分別組織員工進行了普法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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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傳日”簡介
1978年12月13日,鄧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發表講話,堅定地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歷史性任務,確定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方針。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中宣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文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決議的要求,從1986年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
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又作出了《關于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文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聯合召開了第五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對“四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部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四五”普法規劃明確規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了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因此,將現行憲法的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充分體現了憲法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體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
我國現行憲法于
(攝影/報道:徐玉蘭)